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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测评切忌“民意失真”

1999-02-2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钟海珍

根据中央颁发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》和中组部下发的《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》的要求,各级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,认真贯彻“群众公认”的原则,取得了成效。但一些单位由于操作方法不得当,导致“群众公认”结果失真,是目前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。

参加天津、湖北、重庆、武汉、河北、宁夏、安徽、江西等12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的一项调查的同志认为,导致“群众公认”结果失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,群众参与的范围较窄,广泛性和代表性明显不足。调查人员认为,由于参与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者大多是被推荐或测评者的同级、下级,客观上存在较密切的利益关联或利害关系,投“感情”票、“关系”票、“利益”票的情况不少,影响了“群众公认”结果的客观真实性。浙江省某市一个单位的“一把手”,曾多次被评为“优秀”,后来此人因经济犯罪、生活腐化等问题被判刑。而在此之前,早有群众对他的犯罪行为有议论,但由于考察范围不广泛、考察方法不深入,没有获取真正的社情民意,反而得出了与事实完全相违背的考核结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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